我48歲決定離婚,結束30年的「幸福」婚姻生活,希望大家評評理

而且,跟他沒什麼可商量的。大到蓋房子,孩子該上什麼學校,小到該不該買個新的傢具這樣的事。他的態度都是必須要按他的意思來,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。平時跟他說話,能把人氣個半死。

 

我總結了一下,我跟他的這種關係,不像是夫妻,也不像朋友,更像是同事關係,甚至於說,他是領導,我是他的下屬。一年365天,我可能有300來天都覺得在受著窩囊氣,這個男人就跟一個鐵打的一樣,冷冰冰的,不近人情。

 

現在我們回到老家,兒女們都工作了,給我們錢在鎮上開了個小超市,日子也是平平淡淡,如果不談夫妻關係,那就算是幸福。我把我的想法跟我的孩子們說了,我說我跟你爹過不下去了,我要離婚。她們全都是反對的,說好好的幹嘛要離婚。

 

我就是決定要離,我希望能以身作則,給我的孩子們上一堂課,以前我們結婚,那是沒辦法,各種條件都不允許。但是現在你們一個個都大學生了,都長大成人了,都是有出息的人了,就應該去追求自己的幸福。我也該去追求我的幸福。要不然,爸媽把你們供長大,圖什麼?還不都是盼著你們能真正的幸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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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我跟你爹過不下去了,我想過過自己想過的日子,有什麼錯嗎?跟他在一起,我一天天的都不快樂,難道我就繼續忍著?就這樣下去一輩子?我覺得你們的爸爸是個好爸爸,他對你們確實很好。在共同負擔這個家庭這方面,他也做得沒得說,但是他就是不適合做我的老公,我跟他在一起憋得慌。

 

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兒們,將來嫁錯了人,不幸福但還要強忍著。我也不希望我兒子,以後如果不愛人家女孩兒,那就不要耽誤人家,這是做人最基本的修養。所以,我決定離婚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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