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給孩子立這4條班規,超管用!

 家有家法,班有班規。如果沒有規矩,寶寶做什麼都會拖拖拉拉、浪費時間。比如吃頓飯要1個小時,這樣的孩子長大后做事會顯得懶惰、效率極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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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6歲的孩子逐漸的開始有自我意識、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。明確生活中的一些規矩,能幫助孩子們適應社會規則,更能養成好習慣。

1、 不可以有粗野行為

把泡泡糖黏在同學的凳子上、用玩具蛇嚇唬女同學、搶奪他人的玩具、說粗話打架……究竟哪些是粗野行為呢?早教師分析,採用暴力行為和言語恐嚇,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,就是典型的粗野行為,這類行為一定不可取。

專家認為,之所以將杜絕粗野行為作為學齡前孩子必學的首要規矩,是因為這是成長期的孩子在沒有遇到指引前,為解決問題都會產生的原始意識。如果幫助孩子樹立這一規矩,他就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。等他成人後也會用這套模式去對待周圍的人,變得更加理性、為他人著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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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分內的事情自己解決

同樣是四歲的孩子,有些吃飯、穿衣、整理書包都依賴大人,而有些孩子已經開始照顧弟弟妹妹。有些家長總是以為:孩子還小,生活自理能力差點沒關係,他大一點自然會學會。當孩子今天說自己上廁所,明天要媽媽幫忙時,大人並未在意;孩子主動要求報的興趣班,去了不到一星期就耍賴不好玩,大人也並不勸阻。兒童心理研究者認為,父母的態度,將縱容孩子習慣性地將分內的事情當「甩手掌柜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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