貧不等於苦,富也不等於快樂

又譬如,美國在流行嬉皮的年代是非常富裕的,但是過度奢華靡爛,生活反而過得並不快樂。於是有些人開始反社會潮流,放棄了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享受,變成嬉皮在街頭流浪。當這個風潮過去以後,有些人因為習慣了嬉皮生活,就跑到像尼泊爾那樣貧窮的國家去居住體驗,雖然過得非常簡樸,但是很快樂。


我曾經在山裡閉關六年,當時物資非常缺乏,連牙刷、牙膏、肥皂都沒有,但是我很能善用當下環境的資源來解決這些問題。譬如用鹽當牙膏,用手指或將青樹枝咬碎當牙刷;將落葉燒成灰用來泡水洗衣服,因為灰是鹼性的,所以可以把衣服洗得乾乾淨淨。即使物資是那樣缺乏,但也沒有對我造成什麼困擾,我依然過得很快樂。


還有,以前我剛到美國時,物質方面也是很睏乏,吃的、用的,什麼都沒有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很感謝美國的街頭,因為只要傍晚到紐約街頭轉一轉,就有許多別人丟棄的東西可以撿拾。那時我體會到:什麼都沒有的時候,才是擁有最多的時候,也感受到天下之大、天下之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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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貧不等於痛苦,富也不等於快樂。無論我們的生活條件如何,只要我們能建立正確的心態與觀念,勇敢地面對生活,接受它、欣賞它,就容易得到滿足與快樂。


佛經里常教我們要少欲知足。所謂知足,就是多也足、少也足,有也足、無也足,並不是說完全不要,一切都不要,那就不行了!而是有就要,如果少就少要,完全沒有就不要,因為不要也不一定活不下去,不要有不要的生活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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