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嫌棄我窮,沒錢給她揮霍,狠心拋棄我,甚至背著我偷偷打掉了孩子,我只好....!
九月份,她意外懷孕了,我很高興,我說我們結婚。
我要為她負責,也要為孩子負責。
我以為她會像我一樣的激動。因為我們要做爸爸媽媽了。
可是她沒有,她向我提出分手。
我問為什麼?
她說:結婚,我們拿什麼結婚,孩子生下來拿什麼養?就靠你這三瓜兩棗嗎?別開玩笑了。
然後她背著我偷偷去醫院做了流產。
我也知道孩子生下來會有壓力,可是我不怕,只要我們好好的結婚過日子,我有信心能把日子過好,我會努力,努力去賺錢,努力讓她和孩子過上好日子。
可是她連這個機會都不給我。
她打掉了我的孩子,我真的很傷心。
我們大吵了一架。然後她搬了出去。
搬出去之前,把我的工資卡還給了我。
我查了一下餘額,裡面居然不足五千元(約兩萬五千台幣)。
我一年多的收入,裡面居然沒有五千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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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一直在期待著存好錢等著跟她結婚。沒想到我的錢都被揮霍完了。
難怪她問我拿什麼結婚,拿什麼養孩子。
是啊,五千塊怎麼結婚怎麼養孩子。
我現在終於明白了,我真的不適合結婚。至少跟她是不適合。
因為以我的能力,根本養不起她。
希望她以後能找一個能讓她隨心所欲花錢的男人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