窮困潦倒時妻子和我離了婚,我有錢后她找上門,我給了她張銀行卡

我和前妻結婚時她一家人都不同意,那時候是個一窮二白的鄉下小子,就連三萬塊錢的彩禮都拿不出來,前妻不顧她家人的反對毅然決然的嫁給了我,跟著我過起了最苦最難的日子。

我們住的地方是城裡環境最差的廉價出租房,我干著一份五千元錢的工作,滿腦子都想著創業的事情,在當時看來是很不合實際的。在孩子出生后,我們仍然擠在這個出租屋裡,過著剛夠溫飽的生活,前妻被這樣苦難的日子磨得漸漸失去了耐心,開始喜歡和我吵架,我也是在那時不顧一切拿出了準備存下來買房的六萬塊錢,拿去創了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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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經驗不足虧得一敗塗地,不僅六萬塊打了水漂,還拖欠了別人一筆貨款,公司的兩個員工也還拖著兩個月的工資沒發,我整天愁得不知如何是好,在家唉聲嘆氣,前妻對我已經不抱有任何希望,直接和我攤牌提了離婚,我自知這樣下去是拖累她,所以我同意了。

因為我的負債,法院把孩子判給了前妻,一個三十齣頭的男人混到這樣,我真的連死的心都有了。萎靡過後日子還是要過的,我拆東牆補西牆,找人借錢輪番還著債,而自己那顆創業的心又強大起來。一邊打工一邊考察著市場,幾年後拿著借來的幾萬塊錢我又開始創業。

這一次讓我徹底死而復生,市場好加上遇貴人,這次的生意算是很成功,一年的時間本金翻了八倍,我趁勢而上終於成了一名真正意義上的老闆,但是讓我痛苦的是前妻再婚了,不可否認我一直沒有放下她,可是如今她結婚了我也不好再去打擾她了,我應該要尋找自己的感情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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