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被婆婆帶回老家後走丟,十年後婆婆臨終說出隱情,我離婚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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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為了找女兒回老家呆了好久,可是就是沒有結果,報警了也沒用,我傷心不已,可是在老公說再生一個的時候,我也還是拒絕了。因為我覺得在這樣的情況下再生,就是對女兒的不尊重,我們怎麼可以不把她當回事。

我問過婆婆女兒走丟的細節,雖然有很多疑問,可是也只是當作她當時嚇傻了,有些記不清了。可是十年過去了,在婆婆去世的時候告訴了我一個真相,讓我差點坐立不穩。她見我這幾年為了找女兒,這麼傷心的樣子實在不忍心再繼續騙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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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這一切都是老公安排的,女兒也並不是失蹤了,而是被他送給了其他人撫養,而且現在這家人也好幾年建議不上了。我知道這事的時候,直接對老公拳打腳踢,他怎麼可以為了讓我生二胎就做出這樣的事情來?

還有點為人父的良心嗎?這麼多年對女兒失蹤的事情怪不得他表現得這麼淡定,還美其名曰地說只是痛在心裡沒表現出來而已。這樣的老公,我實在無法再繼續跟他生活下去,我質問他要來了那家人沒失去聯繫時候的一些消息,直接跟他提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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