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離婚帶小三遠走,多年後想讓兒子贍養,前妻稱不知道兒子下落

李富和一些男人一樣,是有了小三兒後和妻子離婚的。當時妻子曾努力挽救過婚姻,但換來的不是李富的收心悔改,而是拳腳相加。也是傷透了心,於是同意離婚,房子是租的,也就談不上歸屬。兒子15歲,跟著妻子生活,李富承諾按月給撫養費。

彷彿一夜間,家就散了。妻子變成了前妻,李富一點都沒有難過,甚至還心生歡喜,他想,終於可以和情人雙宿雙飛,天長地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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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到自由的李富,全完忘了他的承諾,離婚好幾個月了,一次撫養費都沒有給。妻子氣不過,就帶著兒子上門討要。結果去的次數多了,李富惱了,他動手打了15歲的兒子,還警告他:以後來一次打一次。

李富做得夠絕情,他的新妻子做得更絕,他對李富說,反正在哪裡都是打工,不如去外地,讓他們永遠找不到,也就永遠不用給他們錢。兩個人為了這條」妙計」還乾了一杯。

沒多久,李富悄悄走了,這一走就是二十年。二十年裡,李富先後得了糖尿病和冠心病,幾年前就不能賺錢了,還得每天都吃藥,日子越來越難過,租了二十年房子,到了60歲上,李富連房租都交不起了。

當年那個插足上位的女人,在水深火熱的艱難生活里,也早早衰老,四十多歲的年齡,樣子看上去和李富差不多,命運沒有好好相待這一對爛心肝的人。

眼看交房租的日子又要到了,女人和李富合計:我們奔波這些年,也老了,不如回家鄉吧。你兒子35歲了,估計早已經成家,他對你有贍養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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