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"易經"概括《矛盾論》論述,什麼是"陰陽"調和,以至中和?什麼是「矛盾」統一?

「矛盾」是事物的兩面?

《易經》認為萬物要麼歸陽,要麼歸陰,要麼多陰少陽,要麼多陽少陰,陰和陽就是萬物的兩面。《老子》說:「萬物負陰而抱陽」,也承認事物具有陰陽兩面性。對於事物中的這種兩面性,老子舉了很多例子,包括有無、難易、長短、高下、音聲前後。但老子跟那些膚淺的人不一樣,他不是單單說一句「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」這種無用的正確廢話,而是進一步的揭示了兩面性背後的統一性。他發現有和無能夠「相生」,難和易可以「相成」,高與下彼此「相傾」,音跟聲也可「相和」,前與后還能「相隨」。兩面性總是如此的相反相成,這種相反相成就是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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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曰:「有無相生,難易相成,長短相形,高下相傾,音聲相和,前後相隨。」

發現不同事物的對立很容易,但是能夠察覺出對立事物的統一之處卻很困難。戰國思想家惠施就曾用「歷物十事」來挑戰大家的思維,他說:「物方生方死。」事物才剛出生就已經死去了。

在大家的觀念里,「生」與「死」是不相容的,二者不能同時出現在同一事物上。但是惠施否定了這種觀念,他發現了「生」與「死」的統一之處。這點無需做複雜的邏輯思辨,我們只要用生物學常識即可理解「物方生方死」的辯證含義。

為什麼說生命包含著死亡的種子?

辯證法大師黑格爾說:「生命的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種子。」這是看到了生與死之間對立統一的矛盾法則。

我們的一生就是從生命走向死亡的過程,如果我們把生與死視為完全不相容的兩面,那麼試問有生命的人怎麼會死了呢?既然生與死絕對割裂,互不相干,那麼怎麼會發生由生變死的轉化呢?為此,我們必須放棄那種「非生即死」的抽象對立觀念,承認生命中包含著死亡的種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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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身體都是由各種細胞組成的,在每一分每一秒都有細胞的分裂與凋亡現象發生著,這種新陳代謝意味著我們時時刻刻處在「方生方死」的狀態,此時的我和彼時的我不可能完全一樣,因為組成我的細胞不知道早更換了多少次,「我即是我又不是我」。當細胞的分裂力量超過凋謝力量時,我茁壯成長,生命力旺盛;當細胞的凋亡速度超過新生速度時,我走向衰老,邁向死亡。我們的生命本身就是生和死互相對立又互相統一的結果。

對立是絕對的、無條件的,統一是相對的、有條件的,只有在那個相對的統一之時,在那個均衡狀態,我們才「活」著。

古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就曾說過一句晦澀的話,他說:「我們踏進又踏不進同一條河,我們存在又不存在。」這句話的辯證含義跟上面的例子是相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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赫拉克利特:「我們踏進又踏不進同一條河。」

矛盾的第一層含義是「相反相成」

事物具有陰陽兩面,是陰陽相對平衡的狀態。陰和陽互相對立,又彼此統一,這種對立統一我們稱之為「矛盾」,對立就是「相反」,統一就是「相成」。

矛盾的雙方互相對立,又互相以對方作為自己存在的依據。例如高和下是一對矛盾,如果沒有高,哪來的下?沒有下,也就無所謂高了。這種「相反相成」的現象普遍存在世界中。

《矛盾論》就說:

我們中國人常說「相反相成。」就是說相反的東西有同一性。這句話是辯證法的,是違反形而上學的。「相反」就是說兩個矛盾方面的互相排斥,或互相鬥爭。「相成」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之下兩個矛盾方面互相聯結起來,獲得了同一性。

 

列寧在《談談辯證法問題》里列舉了一些矛盾,例如:

在力學中,作用和反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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